国际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征。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根据一国法律取得,只在该国内生效,他国没有承认和保护该权利的义务。法律授予性是指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产生都接地产生专有权。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的财产权部分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法律保护,超过这个期限后进入公有领域。”
常见国际专利申请体系有巴黎公约和PCT两种途径。
PCT申请: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下的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经过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专利申请人需要办理进入各个国家阶段的手续。
国际专利申请体系有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指的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百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成为该公约的 缔约国,我国与1985正式加入该公约。根据公约桂东本联盟任何国家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在本联 盟所有其他国家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授予或今后可能授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一切都不应损害本公 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因此,他们应和各该国国民享有同样的保护,对侵犯他们的权利享有同样的法律上的救 济手段,但是以他们遵守对各该国国民规定的条件和手续为限。